任凭骗术千百变,不贪不占应万变,- 贴吧工具
忻州网讯(通讯员:温振华)你有没有突然间接到类似一通电话或一则短信,以为自己听到了致富的“福音”?有没有浏览网页时跳出来一个诱人的页面,“为了回馈老股民,建立一个免费股票交流群,内有老师带队,日进斗金!” 切莫上当,这只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骗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繁多,方式也更加隐蔽。下面,小编就介绍一起发生在忻州的真实电信诈骗案例,让您进一步了解电信诈骗的“花招”,见招拆招!
预 谋
2020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邹某煌(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和邹某锋(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合伙,由邹某煌联系进行诈骗的上家,邹某锋联系提供收款二维码的下家,二人共同为诈骗犯罪提供收款二维码进行资金结算和流转,并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2020年4月3日,邹某锋找到被告人何某,让其为之提供支付宝二维码,后何某将自己以及其借到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提供给邹某锋使用。
骗局一:微信扫码充500元返5000元
2020年4月2日,五台县茹村乡的被害人李某燕用其母亲的手机上网时加入了一个QQ群,群主发消息称微信扫码充500元返5000元,随后其通过母亲的微信以及支付宝花呗先后转入对方账号共计4288元,后联系对方返钱,对方无应答。其中2870.68元转入被告人何某支付宝内,何某收到钱后将该笔账单从支付宝账单内删除,该笔钱至今未转走。
骗局二:刷单挣大钱
2020年4月3日晚22时许,山东省海阳市方圆镇的被害人于某怡在网上发现一个刷单挣钱的QQ群后加对方好友,先后分四次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对方支付宝账号转账99元、120元、120元、120元,共计459元。该笔钱随即转入何某支付宝账号,何某收到钱后将该笔账单从支付宝账单内删除,该笔钱至今未转走。
2020年4月5日,山东省单县李田楼镇的被害人曹某蕾在网上刷单被骗,当日0时许,其用母亲张某新的支付宝和微信通过扫描对方二维码共支付45427.5元,其中分三次向何某1的支付宝转账5000元、3000元、2000元,该10000元随即转入何某支付宝,后分两笔转走。何某收到钱后将该笔账单从支付宝账单内删除。
骗局三:投资理财返利
2020年4月2日,家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的被害人张某在手机QQ上加入一个投资理财返利的QQ群,先通过微信扫描对方二维码转账100元,后又通过扫描支付宝二维码向对方转账3300元。该3300元在随即转入何某支付宝账号后又转走,何某收到钱后将该笔账单从支付宝账单内删除。
骗局四:高额回报
2020年4月10日15时许,北京市房山区的被害人李某慧用其母亲董某的手机上网时加入一个QQ群,参与群内承诺的高额返利被骗,李某慧用自己的微信和其母亲的支付宝扫描对方的二维码共支付6299元,其中5999元系扫描二维码转给何某洋,随即5963.01元从何某洋支付宝转到何某的支付宝中。
骗局五:游戏返利
2020年4月10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的被害人张某用其母亲高某的手机上网课时,在手机上登录了自己的QQ并加入一个QQ群参与返利游戏被骗,群内承诺刷100元可得500元,张某用其母亲的支付宝、微信共支付对方4334.2元,其中668元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给何某洋,随即从何某洋支付宝转到何某的支付宝中。
五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之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账户,帮助收取和转移诈骗犯罪所得,从中获取利益,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何某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法官说法
当今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温床,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非法牟利比比皆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相较于普通诈骗行为,其辐射面更广,接收信息的人更多,受害人数就更多,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法律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更为严厉。在日常生活中,各种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一通电话、一条短信、一则微信,稍不注意,就会陷入电信诈骗的陷阱,种种诱惑背后,极有可能就是骗子设下的陷阱。因此,对于网上发布的信息务必仔细核对,切勿轻易提供个人资金信息资料及网上交易汇款,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学会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那如何才能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呢?这里引用忻州市委书记郑连生提出的一句非常接地气的防骗原则:“要钱不给,给钱不要。”任凭骗术千百变,不贪不占应万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