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明确!体制内人员干这6种副业违规,从事这6种副业没事儿,大胆做!,- 微博热搜榜
(1)投资理财。现在谁家还不买点股票、搞点理财呀,这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买股票、买理财、买基金,这是正常的个人行为,收益自收,风险自负。但是,这里面要切记三点:第一点,购买一级市场的股票,第二点,购买所在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股票,第三点,购买境外的股票,要谨慎。有一定职务的人,一是要限制,二是要报备,三是每年要填报,少填报或漏填报,隐瞒不报,达到30万元的,处理是非常严重的。
(2)文化艺术创作。体制内人员写作、出书、字画、摄影等创作,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不影响工作,这是可以的,也是鼓励的,大大方方搞就是了。“三体刘”是国企人员,靠科幻小说和版权收入颇丰,实现财务自由。石悦原来是海关人员,业余时间创作的《明朝那些事儿》,稿费高达4000万,不但没事儿,还因此获得重用,目前已经是正局级人员。但你不能利用职务,向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售卖,比如,某市长向企业卖自己的诗集就进去了。
(3)讲学、讲课、咨询。体制内的讲座、培训特别多,比如,每年都搞各种活动,专题讲座、培训授课很火,有一些体制内人员经常受到邀请,到处讲课、培训,这个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具有领导职务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去讲课、讲学、咨询需要请假,收费标准,各单位都有课时费的标准。每年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中正常填写即可。但有一点要注意,给关联单位咨询收费要谨慎,防止变相的谋取私利。
(4)评审费、审稿费、个人专利。体制内人员经常搞活动,比如搞项目评审、搞演讲比赛、搞征文活动、搞学术研讨,等等,应该会要支付一定的评审费、审稿费、专家费。这里面的水很深,合规不合规,要看各单位自己的规定,有的单位规定内部一律不能收取费用,有的单位规定内部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工作中的专利属于单位所有,但个人专利归属个人,利用专利获取利益,要看各单位自己的规定,一般不允许采取入股分红等方式。
(5)自媒体运营 。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体制内人员具有能说会写的优势,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账号。目前的自媒体平台给予阅读补贴,本质上是一种稿费,这是可以的。这里要切记一点,如果你是以职务身份注册的账号,或者以职务身份写作、拍摄,以及讲授工作内容,这一点还是要对单位进行请示和报备。自媒体的收入,具有一定职务的人每年要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可以填写在稿费那一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