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解释落实-2024/10/10_370.N 2024-10-31 体育资讯 101℃ 0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姜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潘连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彭聪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赵传淼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偰正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施金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方荣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胡星飞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至议案5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为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1年7月5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姓名:姜丽群; 3、电话号码:0755-29691606; 4、传真号码:0755-29691606; 5、电子邮箱:njgzq@cnnj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0940 投票简称:南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召开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请股东在选举票数栏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60.6423万股,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7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35.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42.75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了XYZH/2021GZAA5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对南极光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光”)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方荣华女士、胡星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荣华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0年7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汤姆盛光学主件(深圳)有限公司文员、莱仕皮具(东莞)有限公司人事文员、深圳市讯都电子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深圳市盐田区远洋海产店人事专员、深圳市好运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深圳市阳晨电子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深圳市华兴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壹星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深圳市中电光学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7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人事课长。 截至公告日,方荣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胡星飞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田支公司业务经理,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深源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员;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中国信用卡中心上饶支行业务员,2017年3月起任职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历任三级技术员、业务员,现任南极光监事。 截至公告日,胡星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光”)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明先生、赵传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施金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发明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EMBA在读。2000年8月至今,创立沙县城关中天饲料厂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4月至今任三明中天饲料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三明商会副会长,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三明商会南极光党支部书记。2005年7月至今任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南极光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姜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通过南极光管理、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先生与潘连兴先生、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属于一致行动人,潘连兴先生系姜发明先生的侄女婿。除此之外,姜发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潘连兴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长,2000年2月至2007年2月任厦门兴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课长,2007年至2019年1月任矽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南极光有限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奥斯曼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南极光董事兼总经理、万载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潘连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通过南极光管理、奥斯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连兴先生与姜发明先生、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属于一致行动人,潘连兴先生系姜发明先生的侄女婿,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潘连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彭聪明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本科在读。1999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蓝月手袋厂副总监;2009年1月起任职于南极光有限并任采购总监;现任南极光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彭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彭聪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赵传淼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1年至2007年任家饰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2019年5月任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南极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珠海威丝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赵传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偰正才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86年8月至1998年4月任原电子工业部南京第五十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1998年5月至2000年6月任深圳市先科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工程师;2000年至2017年5月任深圳大学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5月兼任深圳市路维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技术大学教授,2018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偰正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施金平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1年8月至2008年1月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厦门业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5月,历任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厦门博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厦门理工学院副教授,2018年3月至今任厦门博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施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林丽彬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9年至今,先后任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2013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兼任深圳市润和茶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兼任深圳市光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兼任深圳市欣上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东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18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林丽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光”)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廖树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廖树标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廖树标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93年6月至1994年3月任福建龙岩汽车运输公司武平车队科员;1994年4月至1997年3月任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技术主管;1997年4月至2001年7月任厦门惠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长、生产部长;2001年8月至2009年2月任厦门声浩电子有限公司资财经理;2009年3月起任职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历任生产经理、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专显事业部总监,南极光职工监事。 截至公告日,廖树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聪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方荣华女士、胡星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方荣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胡星飞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施金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明先生、赵传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姜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潘连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彭聪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赵传淼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施金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偰正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施金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林丽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上一篇 翼支付app加油怎么用 翼支付加油支付教程(翼支付app怎么取消自动缴费,理财一小步,人生一大步),- 哔哩哔哩免费安装app 下一篇 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 贴吧私信机 相关推荐 舞台美术专家金超哲离世 行业痛失英才 积极应对降雪降温 各地全力保障通行、“菜篮子”供应、群众“温暖过冬” 今年冬季需要特别关注哪些传染病?中疾控提醒 先胜一场!山东男足2比1浙江,晋级三大球运动会四强_泰山队_比赛_决赛 3-4!林诗栋失好局,解说恨铁不成钢,张本智和大逆转,嚣张庆祝_比赛_进攻_开局 四川严格控制地下水取用 保障水资源安全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姜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潘连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彭聪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赵传淼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偰正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施金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方荣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胡星飞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至议案5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为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1年7月5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姓名:姜丽群; 3、电话号码:0755-29691606; 4、传真号码:0755-29691606; 5、电子邮箱:njgzq@cnnj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0940 投票简称:南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召开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请股东在选举票数栏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了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60.6423万股,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7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35.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42.75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了XYZH/2021GZAA5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对南极光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光”)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方荣华女士、胡星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荣华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0年7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汤姆盛光学主件(深圳)有限公司文员、莱仕皮具(东莞)有限公司人事文员、深圳市讯都电子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深圳市盐田区远洋海产店人事专员、深圳市好运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专员、深圳市阳晨电子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深圳市华兴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壹星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深圳市中电光学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7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人事课长。 截至公告日,方荣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胡星飞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田支公司业务经理,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深源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员;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中国信用卡中心上饶支行业务员,2017年3月起任职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历任三级技术员、业务员,现任南极光监事。 截至公告日,胡星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光”)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明先生、赵传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施金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发明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EMBA在读。2000年8月至今,创立沙县城关中天饲料厂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4月至今任三明中天饲料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三明商会副会长,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三明商会南极光党支部书记。2005年7月至今任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南极光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姜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通过南极光管理、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先生与潘连兴先生、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属于一致行动人,潘连兴先生系姜发明先生的侄女婿。除此之外,姜发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潘连兴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长,2000年2月至2007年2月任厦门兴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课长,2007年至2019年1月任矽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南极光有限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奥斯曼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南极光董事兼总经理、万载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潘连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通过南极光管理、奥斯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连兴先生与姜发明先生、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属于一致行动人,潘连兴先生系姜发明先生的侄女婿,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潘连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彭聪明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本科在读。1999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蓝月手袋厂副总监;2009年1月起任职于南极光有限并任采购总监;现任南极光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彭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彭聪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赵传淼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1年至2007年任家饰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2019年5月任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南极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珠海威丝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赵传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偰正才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86年8月至1998年4月任原电子工业部南京第五十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1998年5月至2000年6月任深圳市先科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工程师;2000年至2017年5月任深圳大学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5月兼任深圳市路维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技术大学教授,2018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偰正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施金平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1年8月至2008年1月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厦门业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5月,历任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厦门博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厦门理工学院副教授,2018年3月至今任厦门博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施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林丽彬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9年至今,先后任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2013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兼任深圳市润和茶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兼任深圳市光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兼任深圳市欣上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东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18年7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林丽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光”)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廖树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廖树标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廖树标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93年6月至1994年3月任福建龙岩汽车运输公司武平车队科员;1994年4月至1997年3月任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技术主管;1997年4月至2001年7月任厦门惠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长、生产部长;2001年8月至2009年2月任厦门声浩电子有限公司资财经理;2009年3月起任职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历任生产经理、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专显事业部总监,南极光职工监事。 截至公告日,廖树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聪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方荣华女士、胡星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方荣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胡星飞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施金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明先生、赵传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姜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潘连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彭聪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赵传淼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施金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偰正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施金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林丽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