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范文,- 知乎网页版

关键词:资产评估风险;防范措施;研究与分析 一、资产评估风险的概述及其主要类型分析 (一)资产评估风险的概念 所谓资产评估风险,指的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因资产评估活动所可能造成利得损失的概率。这种损失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评估价值区间同客观价值的不相符,也可能是评估主体发生行为失误引起的,同时这种失误很可能导致利益受损者对评估单位及评估人员进行诉讼并要求其承担责任,赔付损失。当中包括广义风险及狭义风险两种类型,狭义风险主要是那些突出风险表现不确定性的部分;而广义风险则是指那些突出风险损失不确定性的部分。换言之,广义风险更容易带来利益或者损失。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主要类型 首先,立法风险。因为个人意志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现实环境的限制,因此有关机构在制定和资产评估有关的规章制度时常常受到历史的局限,若干年后,若资产评估立法无法跟上时展的潮流,则较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钻法律空当的机会,同时以前制定的法律规范也很可能因为难以满足当前的实际需求而给资产评估造成一定的风险。 其次,执业风险。我们所说的执业风险作为资产评估风险中最普遍的一种,目前国内资产评估机构以及评估人员数量庞大,然而资产评估者的专业技能及个人素养千差万别,大部分评估人员的执业能力无法满足基本的专业要求,若评估人员能力缺失,在开展评估工作的时候就可能给评估当事人造成很大的消极影响,甚至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便会对相应的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进行诉讼,评估机构也需要为此承担诉讼费用及败诉后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执业风险。 再次,管理风险。这种风险即为主管资产评估领域的行政机关在对资产评估过程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其中,有两点需要特殊说明:第一,现今国内资产评估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尚未统一,除了财政部门外,还包括农林业、房产管理等部门共同主管,由于主管部门过多,导致了资产评估工作无法达成一个一致的标准;第二,中国现阶段的资产评估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及控制职能。对法律规范的制定及行业发展的规划等均隶属于规划范畴内。与此同时,像对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资格认定及执业规范制定等均隶属于控制范畴。 最后,结果使用风险。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通常是由于当事人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结果运用不当或失误所导致的一系列风险。普遍体现为下列几种情况:首先,评估当事人不恰当地运用了过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果;其次,评估当事人未能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表明的评估目的来合理运用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第三,当事人在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的时候对评估期后的某些事项造成资产评估价值的变动没有考虑周全。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有效防范措施分析 (一)提升资产评估人员的个人素养及专业技能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力作用尤为关键。因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细致的工作,因此要求评估人员拥有足够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专业评估能力以及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与此同时,还应当与时俱进,学习进步。另外,我们也应当加强对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同时使他们尽快形成良好的创新发展意识及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其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道德观念,最终为培养资产评估工作所需的综合型人才、降低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考虑到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具有严肃性、涉及评估当事人根本利益的事项,因此,我们需要对它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目的是令资产评估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带动评估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有效避免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对资产评估职责分工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坚决拥护评估结果的法律效果及其权威性,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或者失范者的行径,使那些企业扰乱评估行业秩序的不法分子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借助法律规范的严格要求,不断净化资产评估行业的环境,并有效降低资产评估的立法风险。 (三)健全有关的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就应当形成良好的行业自律。为此,我们应尽快统一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实现统一的管理,给资产评估业创造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另外,应当逐步构建起更加严谨的执业准入以及退出机制,并且严格规范评估机构出资人资格及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还有一点,就是构建公平公正的奖惩机制,强化业绩考核,不断提升执业水平、优化执业效果,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进而降低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及管理风险。 (四)健全有关的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是每一个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保障。对资产评估行业来讲,为了保障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客观性,就应当尽快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来加强对评估单位及评估者的监督力度,目的是避免评估失真。这种监督一定要由政府部门同社会力量一同完成,并且根据有关的法律规范,完善相应的技术监督手段,真正构建一套科学系统的资产评估监督机制,明确政府、社会及行业机构间的联系,清楚各自的责任,进一步降低资产评估的立法风险和管理风险。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资产风险的评估有助于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但同时在诸多环节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对风险的评估及防范。现阶段,我国政府及企业均已意识到资产风险评估的必要性,也在不断地完善资产风险评估体系,相信资产评估工作会得到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一、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控制重要意义 第一,内部控制可以确保评估机构实现自身目标,实现快速发展。完善内部控制是资产评估机构实现自身目标的基本要求。国内外审计界大都认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职能之一是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企业会计记录的完整准确、促进企业经营合理化。而评估机构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仍然也面对着会计记录完整准确、资产安全完整、经营合理有效的问题,也需要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所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是评估机构实现自身目标的基本要求。 第二,内部控制可以有效防范评估机构的经营风险。在评估机构的经营活动中,要达到生存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内部控制作为评估机构管理的中枢环节,是防范其各类风险最为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它通过对评估机构执业风险的有效评估,不断加强对经营薄弱环节的控制,对项目风险做出合理的判断,谨慎的选择客户,是其风险防范的一种最佳方法。 第三,内部控制可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评估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的重要责任。只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使评估机构具备良好的经营决策制约机制、纠错机制和质量管理的保障机制,从而更好的促进资本资产市场的发展,发挥评估机构公正性的作用。 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控制现状 第一,管理层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基础缺失。目前,资产评估机构董事会人员结构不合理,经理层、决策层和监督层的职责不清,监事会形同虚设,难以形成有效制衡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大多数机构设置简单,管理手段少,管理层次低,管理效率不高,没有建立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财务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从制度上严重影响了机构的发展。 第二,缺乏健全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由于资产评估行业机构较多, 但相关的评估业务较少,因此业务拓展困难,通常需要扎实的人际关系,委托方即使有不合理的要求,评估机构往往也会迁就。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范文

常见的一些有评估资源的委托方,以评估价值超过多少,评估收费低于多少等为先决条件向各个评估机构寻租,最后总能找到愿意承接业务的评估机构。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评估机构内部职责不明确,执业时不能按照客观的资产评估程序完成评估报告,重业务轻质量的现象严重。同时,评估机构的三级复核制度没有切实地贯彻下去,存在着流于形式的问题。 第三,执业风险意识淡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评估机构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生存,就必须重视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机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政治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前三种风险对机构而言是不可控风险,而后两种风险是相对可控的风险。如果管理层缺乏风险意识,不设置风险管理机制,当遇到风险时就会束手无策。从我国评估机构现状来看,不少机构管理者签约或评估有些项目时,很少思考如何应对因自已执业不当或无意过错所要承担的责任,缺乏风险控制意识,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这些都严重地阻碍我国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控制的措施 第一,优化评估机构组织体制。有限责任合伙型资产评估机构成为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就我国而言,加快评估机构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将有限责任评估机构改革到能有效维系评估诚信的组织体制――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上来,把评估机构从“资合”的现状,转变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组成的“人和”组织形式上来。使注册资产评估师成为这个行业的真正主体,评估责任可确实落实到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主体上。评估机构从承担有限责任向承担无限责任转变,使评估机构积极主动地建立起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机制,以达到外因影响内因,从战略高度上真正重视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加强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首先,根据执业质量控制目标制定控制活动内容。根据执业质量控制目标,对目标进行分类,尽量作到分类详细、目标分解合理、控制活动权责明确。然后,根据质量控制活动的权责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结构,明确控制活动的执行者,并明确定控制活动的执行时间,保证执业质量控制活动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 第三,强化风险评估意识,提高管理水平。风险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在某项决策和业务实施之前,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分析和辨认实现有关目标可能发生的负面风险,以便形成确定应该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依据,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评估机构必须制定与评估项目、机构财务等业务的相关目标,设立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相关风险的机制,以了解机构所面临的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不同风险,在充分识别各种潜在风险因素后,先对固有风险(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评估,同时,重点评估剩余风险(采取了相应应对措施之后仍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是风险评估的基础,管理层在评估了相关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后,应选择一系列措施使剩余风险处于期望的风险容限以内。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的概念源于美国经济学家托尔斯·本德,包括无实物形态、具有超额获利价值和能持续发挥作用这三点涵义。国内外对无形资产还没有形成共识,目前对其的定义方法有比较法和列举法。如无形资产是有形资产的对称,是无物质实体的资产是从比较法的角度予以定义,而美国的哈特菲尔德于1927 年提出的无形资产的涵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商标、专营权及其他类似的资产则开创了列举法定义无形资产的先河。之后又有不同学者对其不断的完善。本文所指的无形资产是广义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风险的体现 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可能会使评估结果与客观价值存在偏差,从而误导交易双方而引发纠纷。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对象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将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等列举为无形资产,但近年来出现的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综合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水平、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等都具有被列举的无形资产同样的性质,却没有被收录。法律没有列举而实际又存在的无形资产是否是评估的对象?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尚无可参考依据和公认的标准,各评估机构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没有可比性。另外,企业某项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可能是由于另外几项无形资产的综合效应,这便造成了无形资产的交叉重复评估。例如海尔商标是对海尔商品的质量、性能、服务等因素的标识,综合反映出海尔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融合了海尔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营销网络、客户价值、管理水平等多项无形资产,这便给海尔商标的评估带来了困难,容易造成重复评估。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受限。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其转让的是收益能力,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具有可分离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取决于它所创造的超额收益。从评估对象和市场条件看,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弱对应性,账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加之研制与开发耗费的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而使收益法成为评估无形资产的首选方法。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中,必须确定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这三个基本指标。但无形资产的收益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状况、行业竞争、外界市场环境等,企业收益额预测不确定性非常大。同时,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除了法制的保护期限和合同约定外,还受到科技发展的冲突,无法准确预测和确定。最后,无形资产的折现率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和评估机构的主观判断的影响,难以合理确定折现率。 (三)评估主体的执业风险 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中业务素质未达专业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而导致评估结果失实,使评估报告使用者权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因此承担诉讼或仲裁及赔偿责任等风险。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专业性强且种类繁多,在公开市场上难以找到参考物,需咨询相关的专家;某些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对外是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较困难,加之评估中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不仅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并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育没有完全成熟,资产评估行业不规范,由委托方提供数据和资料,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存在一定的质疑。 (四)评估结果的使用风险 评估结果使用风险一般是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外界各种相关因素出现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观性较大,市场因素变动多,但其实际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因此,无形资产评估需要在严格的技术性能鉴别基础上,在较多评估假设条件下,借助于数学模型进行测算得出模拟价值。并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照无形资产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的评定估算。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时效性和现实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通常约定有效期为一年。但是,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不按约定,策略性使用评估结果,或因使用人本身素质问题,不清楚此方面相关规定,从而引起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三、无形资产风险的防范 (一)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环境,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法律法规。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与当前经济中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密不可分。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标准,使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其次,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成立专门机构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与咨询,向评估机构提供可参考的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等信息,降低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从而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最后,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良好的自律管理,保证资产评估市场行为和业务操作的规范化,使其真正成为履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社会中介行业。 (二)评估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意识。评估机构应当努力塑造企业形象,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信誉求生存的理念, 对于超出自身评估能力的资产业务,应不予接受。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评估损失理赔制度和评估风险保障机制,提高评估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建立以评估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促使员工积极提高评估的质量。加强职业道德观的建设,做好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做到职业技能和道德修养的双提高。 参考文献: [1]宗义湘,张润清,张洪杰.量化研究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意义及应注意问题【J】.经济论坛,2004,(19) 【关键词】AHP法;资产评估;执业风险;风险权重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活动逐渐迈向市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作为一门高端的中介服务业,资产评估在我国经济转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评估业务种类,评估范围的逐渐扩展,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面临的执业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如何控制执业风险、量化风险、建立执业风险防范评价体系对评估行业的未来发展非常重要。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AHP法)对评估执业中遇到的各风险因素进行了综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和对如何确定评估执业中各风险因素的权重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一、层次分析法(AHP)简述 层次分析法起源于美国,是一种运筹学方法,简称AHP法。在实践中,我们可以运用AHP法分析方案层中各因素相对于目标层的权重,进而确定方案层中各因素对目标层的影响。在运用层次分析法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将人的主观判断标准,通过对复杂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的分析探讨,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转变为定量分析,从而可以用来处理一些多因素、多目标、多层次的复杂问题。运用AHP法解决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1)第一步,建立层次结构模型。通过对复杂问题各因素进行分析、判断,确定目标层,准则层、方案层。(2)第二部,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通过对各因素的比较、判断,构造判断矩阵,以确定准则层对目标层的重要性和各方案层对准则层的重要性。(3)第三部,层次单排序。通过对判断矩阵计算,确定各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和进行相应的一致性检验。(4)第四部,层次总排序。建立方案层各因素相对于目标层的总排序,以确定方案层各因素对目标层的影响权重。在资产评估中,我们可以按照以上步骤,确定影响评估执业风险的各风险因素的权重。在接受评估项目时,我们通过对新项目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其风险大小,再与其所占权重相乘。这样,就可以确定新项目的整体评估执业风险。 二、利用AHP法合理划分评估执业风险权重 (一)建立评估执业风险评价层次结构模型 资产评估执业风险是指在资产评估中,评估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实施资产评估工作,我们面临着许多风险,总体上,评估执业风险主要面临四个方面:项目固有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现根据评估执业风险,建立其层次结构模型如下: 【关键词】跨国并购风险规避 1跨国并购的概念 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兼并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跨国并购则是指该权利主体双方不在同一国的情形。广义地说,有跨国公司参与的并购活动就应该理解为跨国并购。 2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 2.1决策风险。在从事跨国并购时,我国一些企业往往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作指导,对自身的优势与劣势认识不准确,致使并购的风险增加。跨国并购是一种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也是公司发展的战略行为。如果高层决策人对本公司整个发展战略没有一个清晰的框架结构和清醒的认识,跨国并购不是处于战略需要,而是由于偶然的因素而突然对目标企业产生兴趣,或是出于有机会就抓住的机会主义心理;或出于盲目跟风,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就卷入并购浪潮,所有这些都很容易出现决策上的巨大风险。 2.2经营风险。长期以来,中国在全球经济生活中地位有限,中国企业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不高。许多海外消费者甚至将中国企业一律视为低廉价产品供应商。对中国企业及产品品牌的这种认识,直接阻碍着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具体来说,因品牌认同和接受而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被并购企业的品牌,出现人才流失和在职人员工作动力不足、忠诚度不够等问题。二是因被并购企业原有客户不能充分认同和接受并购企业的品牌,引发客户流失、留下来的客户缩减订货量、许多客户以怀疑和更加挑剔的眼光看待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问题。三是因社会公众不能充分接受并购企业的品牌,出现潜在客户流失、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降低、政府及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下降低、政府及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下降等问题。 2.3资产评估风险。由于目标公司远在异国,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企业情况很难准确了解,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场信息难收集,可靠性也较差,因此,对并购后该公司在当地销售的潜力和远期利润的估计也困难较大。目标公司包括商誉在内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像物质资产的价值那样可以较容易用数字来表示,评估起来就很困难,而且各种估价体系本身存在偏差,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和准则是多种多样的,以此确定的目标对象就会存在很大偏差。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会计准则,有些目标公司为了逃税漏税而伪造财务报表,有时财务报表存在各种错误和漏洞,有的目标公司不愿透露某些关键性的商业机密,对很多问题加以隐匿。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准确评估并购目标对象的难度,加大国内企业对外并购的风险。 2.4财务风险。跨国并购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投入和消耗资金的过程。企业如果不能持有充裕的资金,很可能因并购陷入现金流链条断裂、债务负担过重等困境之中。目前来看,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中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源自四个层面。一是参与交易金额过分庞大的并购。许多中国企业资金实力有限,不得不大举借债,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二是未能充分考虑并购中需要承担的额外债务。这些跨国并购属于“承债式”,即并购方需要承担被并购方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交易时,并购方常常只关注需要支付的现金,未能充分考虑未来的偿债压力。交易完成后,这些债务逐步转化为企业的负担。三是未能充分考虑并购过程中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开支。并购中,除了向出让方支付并购金、承担必要的债务之外,并购方还需要承担许多隐性开支,如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被并购企业员工养老金、富余人员遣散与安置费等。四是未能充分考虑并购交易完成后业务不佳与发展所需的资金投入。在企业并购海外处于亏损中的企业或者业务单元时,这一问题尤为严重。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范文

3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中风险的规避对策 3.1审慎做出科学的跨国并购决策 任何一家公司要进行跨国经营也必须像在国内经营一样,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跨国经营战略。在物色到合适的目标公司后,应尽可能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以获得其善意的配合,以避免目标公司的误解而采取一些反收购的措施致使跨国并购面临巨大的风险。 3.2对经营风险的防范 目标公司被并购后,并购者必须按照全球战略对原目标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使之在组织结构、组织机制上相适应,裁减多元的或重复的组织结构,增加需要强化的业务结构,对原目标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也要进行相应的合整化调整。 3.3对资产评估风险的防范 为了防范并购过程中资产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购企业在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坚持和采用如下准则。 (1)目标企业的资产必须具有可用性 (2)必须对目标企业资产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3)对目标企业债权进行有效性分析 (4)全面了解掌握目标企业的债务 3.4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 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采用适当的收购的估价模型合理确定目标公司以降低估价风险。并购方可以聘请投资银行根据其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捕捉目标企业并且对目标企业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能力做出合理的预期。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目标企业估价接近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有利于降低估价风险。另外,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公司可根据并购动机、收购后目标公司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掌握数据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合理的估价方法。 参考文献: [1]杨培强.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J].企业经济,2004,(09),8-9 [2]徐振东.跨国并购的风险及其控制的主要途径[J].中国经济. 2000,(05),12-13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风险;控制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现实意义 1.企业发展过程中无形资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企业以无形资产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越来越常见,这些无形资产主要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及商标权等,所以大多数企业也开始纷纷重视自身无形资产的建设。与此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尤其是最近相当活跃的企业融资、收购以及联营等经济活动中,无形资产也体现了较大的价值。随着无形资产价值比重的增加,做好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 2.有利于保护无形资产,防止其流失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累积和创新它的无形资产。而如果企业未能意识到它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对其实施有效保护措施,那么企业的无形资产将会轻易流失,甚至被其他企业利用起来,这对企业将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所以,企业只有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评估,其价值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来,有利于企业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并对现有无形资产进行挖掘和整合。 3.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品牌意识,推进品牌建设 品牌是当前市场竞争中为人所熟知的也是最具市场潜力的无形资产。为了让品牌建设者始终满怀信心,企业应当做好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与此同时,也能让那些尚没有品牌意识的经营者意识到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品牌意识,推进品牌建设。 4.完善现代化市场的需要 随着无形资产重要性的增强,市场经济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形资产,由此造成的纠纷问题也越来越多。那么这就要求一个公正公平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从而使得纠纷双方结果达成一致。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评估,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其评估结果也有天壤之别,因而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方法选择过程中,主要的影响因素是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已有文献中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文主要讨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在明确评估对象以后,按照评估对象在其剩余使用寿命内每年可以获得的预期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采用收益现值法无疑是科学的,因为这种方法注重的是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而这也是无形资产最重要的价值所在。所以本文采用收益法。 根据无形资产转让计价方式不同,收益法在应用上可以表示为: (1) (2) 式中:V为无形资产评估值;K为无形资产分成率;Rt为第t 年分成基数(超额收益);t为收益期限;r为折现率;Y为最低收费额。 式(1)和式(2)的不同之处是式(2)中多了一项最低收费额, 这是指在无形资产的转让中, 根据购买方实际生产和销售的具体情况收取转让费的场合所确定的“旱涝保收”收入,有时称之为“入门费”。不过在后项计算无形资产的分成率时,是按扣除最低收费额后测算的,本质上与式(1)是一致的。通常称式(1)为收益模式, 式(2)为成本―收益模式。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风险 由上文所述,可见收益法是目前最适合于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但是由于方法本身的要求,评估过程仍存在着以下风险: 1.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准确界定 无形资产评估的出发点就是找准无形资产的具体对象,但是无形资产的无实体性特点使其评估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成为无形资产评估一个难点。 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师以及被评估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往往不够充分。比如,一些难以评估的无形资产,比如特许经营权、商誉等容易被忽略不计;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而出现的一些非传统的新型无形资产(如期权价值、客户关系等)也容易由于认识不足而被忽视。 另一种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的表现在于只注重无形资产的外在形式,不关注无形资产的实质内容,造成无形资产的虚评。对于一些无形资产忽略了其未来的获利能力,造成无形资产的虚评。 2.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界定与测算有一定难度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无形资产通常是与企业中其它有形资产相互协同才能产生收益。无形资产通常不会单独产生收益,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估中,应当采用恰当的手段把无形资产的收益和其它有形资产有效的区分开来,进一步计算出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收益。而这一要求对于目前的技术而言是一大难点,只要界定过程中有偏差,就会造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不准确,从而影响最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二是影响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的因素有许多。内在的因素有无形资产自身的、经济寿命、性能以及垄断程度等因素,外在的因素则是指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其中对无形资产超额收益起着决定作用的是内在因素,而外在因素也对其有重要影响。正是因为有这众多的不确定因素,造成了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界定与测算具有一定难度。 3.无形资产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确定无形资产收益的期限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条件:一个是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另一个是剩余经济使用年限。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通常采用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作为收益期限,尽管如此,但无形资产产生价值主要还是来源于它的超额收益,而它的剩余经济使用年限会影响到其寿命的长短以及产生价值的大小,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也要同时考虑其剩余经济试用年限。 4.折现率的选取有一定难度 由于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需要使用折现率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那么采用不同的折现率将会使得同一个评估方案呈现出不一样的评估结果,折现率的细微差异都会在评估结果中体现出来,因此采用收益法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选取选取合适的折现率极为重要。 折现率是未来的收益转化为现值的比率,也可以看成是投资报酬率。而投资报酬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无风险报酬率;二是风险报酬率。通常来说,无风险报酬率不需要人为进行选取,它取决于资金的机会成本,即无风险报酬率不能低于该投资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通常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或同期国库券利率确定,而对于要确定承担风险所必需的报酬率的问题,只能采用现代财务理论中已经确定的那些关于投资报酬率的定性结论,从而协助确定资产评估中所需要的折现率,仅是一个理论值,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折现率的准确性,并且增加了评估的难度。 四、采用收益法的风险控制途径 1.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扩展无形资产的范围 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当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和它的范围,这就要求评估目的的准确性,因为无形资产只有在特定评估目的下才能成立。在明确评估目的之后,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都应该作为评估对象。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无形资产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在确定无形资产评估范围时,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无形资产的内涵,而应该努力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适当扩大和丰富无形资产的外延,从而避免由于无形资产外延窄小而造成无形资产的漏评。 2.加强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 无形资产的评估,尤其是在使用收益法时,评估风险的高低和评估人员的人为操作具有很大关系。所以,评估人员队伍的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具体实施评估的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估规范意见进行操作。此外,评估人员还应当对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及产权情况有详细的认识,关于此无形资产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处理的特殊规定;公司的概况、历史沿革、公司经营的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的市场环境;市场中相类似的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针对委托方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评估人员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严格审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采取有效合法的方法识别出委托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做好对无形资产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当按照严格的顺序做好对数据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并且认真核查全部数据资料的来源,从而保证所有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避免差错。由于无形资产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稳定性,包括收益分成率、折现率以及未来收益,再加上无法完全获取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所以,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地考虑发生误差的可能性,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规避,尽量减少评估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4.正确预测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 在采用收益法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无形资产收益额的预测。对超额收益造成影响的因素很多,这就要求在预测超额收益的过程中全面考虑众多因素。具体而言,应当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超额收益必须是无形资产带来的。由于无形资产单独一般不一定会产生收益,它是与有形资产相协同而带来收益的。所以,在评估过程中应当把无形资产创造的收益单独分离出来。第二,应注重无形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由于超额收益本身就是指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因此,在进行评估中,对其收益的判断更应关注的是其未来的获利能力。第三,对于初次交易未使用过的无形资产的收益预测应当首要关注它的成本。预测无形资产时主要依据过去的收益情况,因此,对于初次交易的未使用过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就成为了主要因素。第四,在预测收益时,要理解国家宏观政策。无形资产收益的预测往往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要考虑到国家的产业政策对该种无形资产持控制还是扶持的态度。第五,对无形资产的收益进行预测时,还应关注在整个预测年限中,该企业的成本变动趋势和生产销售计划,此外还应考虑无形资产自身的技术先进性和相似无形资产的替代性和竞争性。 5.合理确定折现率 由于折现率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评估结果,所以确定准确无误的折现率就显得极为重要。在确定折现率时,应当遵守以下几点:第一,应当以一样的视角去计算收益额和折现率,比如收益额是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那么折现率也应当不包含通货膨胀率。此外,不能直接把行业的基准收益率用来当作折现率,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第二,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评估目的和收益分成的情况及其假设条件,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折现率。这就要求在评估过程中要关注折现率和收益成分是否是互相匹配的,以及无形资产的收益率和企业整体的平均收益率、企业其它相关资产的收益率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第三,基本的折现率应该高于无风险报酬率,因为风险是和报酬相对应的,这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的。总之,我国在折现率确定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在实际选择收益率时,我们应当适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成熟的操作标准,再结合本企业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来合理确定折现率。 参考文献: [1]周媛媛,陈建成.收益法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应用探析[J].科技与管理,2007(2). [2]朱勤丰.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风险与防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 [3]高建来,张浩.无形资产评估中收益法应用问题探讨[J].当代经济,2009(5). [4]唐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面临的困境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1(13). [5]欧阳文晋.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3). 一、当前上市企业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企业档案工作尚未规范化。相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上市企业的档案工作受法律约束和行政监督较少,因而更加不受重视。没有认识到上市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必然引发企业重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等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对企业品牌、商标、专利、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则少有涉及,对真实记录和反映这些无形资产的档案及其价值,在资产评估中多数没有作为一项内容来认真对待,认识不到这些无形资产既是深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依据,又是解决后来企业产生产权纠纷的原始凭据。这就给上市企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归属和流向等方面都带来不少新问题。 2、企业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档案。档案管理人员不懂档案管理,以为档案只是简单的收集、分类,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专业心不高;没有专门的库房,库房安全性较差,或兼作档案室。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上市企业近两千,其中,20%的上市企业无专人管理档案;虽然有人兼管档案,而兼管也只是形式上的。10%的上市企业未建档案室。 3、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制度不合理,企业档案管理.cn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一家上市企业,各业务部门档案工作开展根本没有形成制度。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业务部门没有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导致部分档案信息的流失。二是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档案均分散保存,档案散失情况严重。公司档案信息的流失问题主要表现在:业务部门研究人员对企业的调查论证、申报立项、洽谈协议、审批登记等档案大多掌管在相应的当事人手中,不能及时归档。即便归档也不注意归原件,经常归复印件。 4、各企业档案资料的归档和保管不统一,致使一些该保存的资料未保存。由于缺乏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科学界定,大量没有保存价值或没有长久保存价值的资料也被长期保管,严重增加了经营成本。 5、企业档案管理极不规范,随意性强。例如:有存在随意涂改现象,越往基层越乱;而且还有任意抽取档案资料案例。 6、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随意性大。主要原因是: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制度约束,受人为因素影响大。例如,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心的公司,档案管理稍好些,否则,就比较混乱。 7、企业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表面上看,以上问题是一个企业的档案管理混乱。实际上是给企业利用档案管理薄弱之机,进行违法、违规经营制造条件。例如:个别机构就利用档案管理薄弱的机会披露虚假信息。还有的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埋单、抽单、涂改、非正常交易、原始资料不齐全的现象,都与档案管理不规范有关。这些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可见,加强上市企业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严肃性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内部控制是上市企业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化解企业的经营风险。上市企业档案管理的好坏是企业内控水平好坏的直接体现。从一个企业的档案管理情况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内控管理水平。也就是说,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可以使企业建立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助于为防范化解企业风险提供根本保证。 二、规范上市企业档案管理的有效措施 1、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意识 在文件、图纸、资料等转化为档案工作者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过程中,企业进行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投资。但是在企业产权改革中,有些地方对企业档案管理 流于形式,存在着管理不善,使档案资产的开发利用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没有认识到档案作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凭证和记录,其本身就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具体对策:档案部门必须重宣传、重造势,在积极探索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强势宣传推介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引起领导的极大关注,赢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为档案工作的顺利推进创设良好的氛围。 2、解决档案的归属问题 目前,不少大中型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由于产权出资主体的多元化,如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及外资股等对资产的共有权,也就是说,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对企业档案同样存在一种资源共享权,企业产权虽然出售了,但企业档案资产归谁所有,由谁管理的问题至今尚无明确规定。这一问题在破产企业拍卖中,表现尤为突出。具体对策:档案部门应转换机制,转变职能打破原有管理模式,强化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建立健全上市企业的资产管理体系。即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公司后形成的档案,由过去单一的归国家所有,变为混合型的所有制形式。国家控股的股份企业,档案资产的所有权以国有为主体;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前后形成的档案应分别构成全宗。 3、拓宽归档范围 目前不少企业依旧按原来工业企业十大分类规定的内容来制定归档范围收集档案,而忽视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归档工作的新要求,没有及时将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行使、交易、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认识不到这些无形资产既是深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依据,又是解决后来企业产生产权纠纷的原始凭据。针对这些问题,档案部门应扩大归档范围,增加归档内容,增加股份制企业档案部门库存种类的信息。 4、控制档案流失 在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档案资产观念淡薄,管理不善,导致国有档案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未经申报评估就将档案资产无偿转让,有的虽然评估,却忽视其收益的市场价值,只重视档案资产的账面成本价格,造成价值低估等现象。具体对策:组建档案资产评估机构。不仅要把档案资产作为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的原始凭证,更要包括对档案资产自身价值的评估,从而使企业和国家的权益不受影响,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档案资产评估具有专业性、特殊性、复杂性等特点,必须组建专门的档案资产评估机构。 关键词:集体林权;林权抵押贷款;制度障碍;策略建议 一、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权抵押贷款的现状 (一)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6月全面启动,涉及39个区县、900个乡镇、8680个村、565万农户、1900余万农民,至2009年底,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分山到户比例为70.6%,分股比例为15.1%,发证农户538万户,发证面积达5110万亩,均超过应发证的90%,全面完成了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任务,实现了巴渝大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建立起了林业良性发展的机制。同时,配套改革及时跟进,区县启动了林业产权交易市场、森林资源流转、林木采伐、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二)重庆市林权抵押贷款的现状 林权抵押贷款已于2003年开始陆续在福建、浙江、江西等地试点并取得良好成效。重庆市林权抵押贷款2009年开始试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制定了《林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个人凭林权最高可贷200万元,企业单位最高可贷1000万元,并率先在重庆市发放了首笔25万元林权抵押贷款。在两年试点的基础上,林权抵押贷款2011年在重庆全面推开,农行、农发行、建行、邮储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也纷纷推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对象主要是我市范围内的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及满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支农资金需求。截至2011年5月31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已经累计林业产业授信10亿元,用信1.5亿元,农行已授信16亿元,其他金融机构对该业务未取得较大实质性进展。同时,我市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首期规模为5亿元,用于对金融机构因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林权抵押融资产生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的30%。 二、重庆市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制度障碍 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战略部署,是统筹城乡金融服务的重要突破,是破解农村资金瓶颈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手段,也是金融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但是,林权登记、林权交易、风险机制等制度障碍使得信贷收益与风险严重失衡,是现实中金融机构贷款不愿、林业经营者贷款不能的根本原因。 (一)林权登记不规范 林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是国家对林业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明确林权权属的法律凭证。《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虽然对林权登记和变更登记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存在明显的滞后性,缺乏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是登记发证程序不规范。虽然林权证中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有对林权四至部分,但部分登记部门往往填表不够详细具体,也没有附图,致使林权证无法真实反映林权标的物的所在位置。二是林权抵押登记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林权登记申请表、台帐、林权证发放登记表等一整套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必将影响抵押权人权利的实现。 (二)林权抵押成本高 林权抵押贷款的首要环节是对林业价值实行评估,但目前重庆市有资格对林地价值评估的机构只有2家,评估中介太少,不免收费较高,进一步增加了林业生产经营个人以及一些中小企业的抵押融资成本,阻碍了林权抵押贷款全面推进的步伐。同时,林木价值抵押率通常为林业评估价值的30-70%,限制了林业经营者的用款规模,提高了林权抵押的成本;贷款期限通常为1-8年,而多数用材林需10年甚至20年以上,即使是速生丰产林从投入到产出也需要3-5年,发生林业经营者未见收益就疲于还贷情形,增加了贷款周期成本。 (三)抵押物估值复杂 森林资源资产是一种特殊的资源性资产,其抵押程序复杂,估值较难。一是抵押程序繁杂,按最简单的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模式,一套完整的程序也要经过抵押申请、贷前调查、资产评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抵押物保险、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监督检查、贷款归还等l0个步骤。二是估值较难。主要是:森林资源资产构成复杂,既包括林木,还包括林地;不同林种价值差异大,不同林龄的同一林种价值差异也很大;商品林、公益林价值不同,由于公益林主要功能是生态效益,目前生态补偿政策还未落实,价值一般较低;没有相应的交易市场或交易市场不规范,森林资源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资源性资产的价值具有自然增值性和生长的长周期性。 (四)抵押物价值保全难 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导致放款行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森林资源经营管护过程中也面临着雪灾、火灾、水灾、病虫害、污染等自然灾害和人为偷盗灭失抵押物,林业显现为产出不稳定、不确定,给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保全抵押物价值带来较大风险。风险可控是抵押贷款的前提,但目前中国保险机构还没有提供相关的林业险种,重庆市虽然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但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的30%。 (五)林权抵押权实现难 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对债务实行担保,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可得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则需处置抵押物,使债权得以受偿,抵押权人可通过林权流转变现和木材砍伐后出售变现两种途径实现抵押权。但是,重庆目前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起功能完善的林权流转市场,极大地制约了森林资源资产交易,提高了债务人违约时抵押物的变现风险;林木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有商品价值还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国家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金融、司法部门对抵押物均无权进行变卖处置。 三、重庆市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策略建议 (一)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满足融资支持 1.放宽抵押对象,推进小额贷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对抵押对象范围限制严格,贷款对象多以林业企业、林业大户为主,忽略了占林业生产经营多数的个体林农和中小企业。在林业发展初期,金融机构可加大对林业发展的配合、对林农贷款的支持,适当放宽抵押对象范围,开发出更多适合个体林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大力推进小额金融服务。 2.因时因地制宜,科学推广产品。从林权抵押贷款试点至今,各省市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出了符合林业生产与产业发展的抵押贷款办法,形成了比较成形的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模式、林农联保贷款模式、林农+担保公司+金融机构模式、林农+信用平台+金融机构模式、林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模式等5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大城市、大农村、农村发展极不平衡是重庆市市情,各(区)县金融机构应结合(区)县特色和林业发展状况,加强与保险公司、保担保公司密切合作,积极开发贷款新品种及金融衍生品,适时推出符合当地林业生产与产业发展的抵押贷款模式。 3.打造诚信市场,建立退出机制。林权抵押贷款必然会遇到还款违约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林权证》抵押贷款退出机制尤为重要。一是加强与林业部门配合协作,对违约、无法偿还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的,依法对抵押的林权进行挂牌拍卖。二是鼓励林业企业、国有林场等单位发挥收储功能,积极参与投标竞买,遏制买标、围标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规范并搞活森林资源流转市场。 4.设立专项科目,灵活贷款期限。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大都参照消费贷款、助业贷款等管理模式发放贷款,还没有设置统一的或没有明确的贷款科目归属,变通体现在其他贷款科目中,这直接造成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的短暂且单一。金融机构可积极配合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根据不同林种林业生长生产的特点,推行多元化的抵押贷款期限和放贷额度,设立专门统一的贷款科目,按林种生长周期以及经济价值的不同下设子科目。 5.加强信贷监管,竭力防控风险。金融机构应强化贷后管理,持续跟踪检查林权贷款的使用,对潜在风险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防控。加强与林业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林业资产处置和防范不良信贷风险等方面的调控和处置力度,确保抵押贷款安全,维护金融资产稳健高效营运。 (二)政府部门:深化配套改革、分散融资风险 1.明确林权权属,规范林权登记制度。林权抵押登记制度以便于对林权的权利状况进行确认并形成合理预期为目的,必须形成一个集体林权的认证、采伐、流转、交易、登记为一体的综合化电子联网数据管理系统,并非只对林权证作简单的书面记载。在林权实现过程中,林权人和林权抵押权人对林权权属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林权人有可能利用自身信息资源优势从事转让抵押标的物、隐瞒标的物瑕疵等投机行为,登记机关应加强林权登记信息的管理,坚持林权登记的行政管理性与物权公示性并重,对已设立抵押权的林权,从承包、出租、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督。 2.完善评估机制,降低林权抵押成本。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所带来的发展紧迫性和产业特殊性,要求政府应尽快建立规范的林权资产评估机制,规范评估服务,统一收费标准,降低林权抵押成本,促进林权抵押贷款正常营运。加快修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指导林权评估机构对于林权的评估工作应当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尽量做到保本微利。 3.培育中介市场,准确评估林权价值。林业资产评估既具备一般资产评估的共性又具备林业资产价值评估的个性,专业性很强,即便掌握了一般资产评估方法或技术也难以承担林业资产评估。实践中随意估价和短期流转的现象不仅可能导致林权流转合同出现“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而潜伏法律纠纷,而且不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快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对林业资产评估的研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 允许现有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林业资产评估业务, 并逐渐发展专业的林业资产评估组织,规范评估服务,增强中介市场有序竞争,准确评估林权价值。 4.完善配套机制,合理分担贷款风险。一是建立政策性林业保险制度,对承办林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政策倾斜,对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保险品种给予政府补贴。二是设立森林保险风险准备金,资金筹措可从林业发展资金中划拨和对保险公司承办政策性森林保险所形成的保费盈余进行滚存,对保险公司当年赔付率超过既定限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补贴。三是实行政府贴息,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农户给予适度贷款贴息,对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 5.完善交易制度,提高处置变现能力。一是调整国家林木采伐限额制度,适度放宽对其采伐的限制,使林业经营者及林权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市场状况采取采伐措施,保障投资收益或资金安全。二是建立林权交易体系,成立包括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木竹交易中心、林业法律与科技服务中心、林业劳动力培训中心的要素市场,加强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与林权抵押管理,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收集、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撮合林业生产要素流转、交易,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提供林业科技服务等,促进林权流转良性运作,确保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 林苇等.论林权抵押[J].林业经济问题,2008(5):433. [2] 黄庆安.林权抵押贷款及其风险防范[J]..山东参政学院学报,2008(5):76-79. [3]张晓东,张洪生,张玉伟等.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J]..辽宁林业科技,2008(3):32-35. [4] 徐丰果,周训芳.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制度[J]..林业经济问题, 2008(5):286. 关键词 电力企业 并购 风险 应对措施 在经济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市场上出现了一些电力企业并购的现象,电力企业并购虽然能在一定程度增强企业的规模与实力,提升电力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与价值,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但企业的并购也面临一些风险,如何避免风险也是企业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一、电力企业并购风险的剖析 (一)并购的概念及特点 并购是指通过对企业整体资产或企业股权的购买、兼并重组或无偿划转,而获得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与通常购买商品用于消费或生产不同,一般企业产权体现为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其主要特点包括所有权(股权比例)是可分割的、经营权是分离(关系)的、收益权(寻租)是不确定的、处分权(职工)是受限的等。并购投资主要是为了满足战略需要,获得所有权以及未来经营获利,电力企业的并购主要考虑标的公司是否为企业需要点、能否顺利完成交易、未来能否实现预期盈利等。笔者所在企业通过不断注资和项目并购,迅速做大做强,目前已管理运营包括并不限于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和其他清洁能源等几十家发电项目。 (二)并购风险及其形成原因 所谓并购风险,就是企业在并购活动中达不到预先设定目标的可能性。只要有并购,就存在并购风险,并购风险贯穿于并购的全过程,只是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并购阶段,表现形式不同。在并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某些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影响,导致并购结果的不确定性,进而形成并购风险。 宏观因素的影响。宏观因素是企业自身不可控制的外部因素,是一种系统性,难以预控的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主要表现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核准及行政许可方面的风险,包括建设项目、开发权、生产经营资质等,直接决定建设项目是否合法,企业是否能长期合法有效存续,企业生产经营是否合规等。此外,比如风电电价、光伏电价的调整等政策变化,也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 微观因素的影响。企业自身的局限性、被收购方的信息披露程度、并购整合的难度及复杂性等微观因素,均会导致并购结果不确定。常表现为目标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权属、合法性存在一定争议或问题,相关不动产权证取得风险,劳动用工风险,诉讼风险及行政处罚风险等等;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资源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安全运营风险、技术风险、税务风险、财务风险和环保风险等。笔者所在企业曾因收购方在信息披露程度方面存在问题,在一个承债式水电项目收购中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微观因素导致的风险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在事前、事中及事后进行防范与控制。 二、电力企业并购中的风险及防范 目前,我国在企业并购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尚不够完善,在资本市场不成熟的背景下,电力企业在并购中面临着各种风险。第一,并购投资的主体不同。并购投资可能会涉及几个不同利益和不同需求的企业法人,各法人内部又可能存在自然人的组合,这就导致并购中不同企业法人的目标不同,产生并购的不确定性。第二,企业各种运营活动都会受到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并且随着环境的变化,这些因素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在多种因素的单独作用或共同作用下,企业并购的结果也会产生不确定性,并购风险往往隐藏其中。第三,存在企业并购就会存在风险,企业并购的程序非常复杂,在并购的每个环节和步骤中都隐藏着风险。 (一)电力企业并购中的市场风险 1.市场风险的来源。电力企业的市场化运营,使得发电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电力企业运营的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电价、原料价格以及电量消纳等方面。在新的竞价环境下,电力市场中的交易更多以市场价格为核心,但由于电力的不可储存性、电力用户较低的需求弹性等使得电价的变化相当复杂,由于影响电价变化因素的复杂性与随机性,使得电价的准确预测以及电量的消纳充满难以预料的风险。例如,受整体经济下行的影响,笔者所在的电力企业近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弃风、弃光甚至是弃水现象。 2.防范市场风险的对策。企业要防范市场风险,首先要对市场风险有合理的预测,了解法律在相关方面的不足,对将会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模拟,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其次要密切关注与电力行业相关的政策变化,做好政策的研究与预判,建立电力项目并购的市场模型,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电力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 1.财务风险的原因。资金是企业并购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财务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很多企业在并购时候需要借入大量的资金,在承债式并购中,并购目标企业还需要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影响到企业的融资能力以及债务偿还能力,导致企业在并购之后难以支付本金和利息,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甚至会造成破产。 2.防范财务风险的措施。电力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在财务决策、财务系统优化以及融资方面需要重点防范财务风险。第一,财务决策要科学合理。并购之前,要对并入企业的情况充分掌握,分析目标企业的内部以及外部环境,明确目标企业的优势以及劣势,对并购之后所产生的机遇与挑战进行评估和预测,分析并购是否能带来显著效益以及是否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第二,对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优化,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把风险对企业的不良影响最小化。第三,在融资方面,首先要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以及融资组合,把节省成本放在第一位,选择经济型的融资结构,可以大大减少企业在融资方面的资金成本。另外,企业要协调好债务资本、权益资本以及自有资本在企业中所占有的比例,对企业获得资金的模式、资金的来源以及途径等进行分析,设计符合自身情况的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方式,例如可以运用多种支付组合的方式,可以提高支付的灵活性,把企业并购中的资金耗费最小化,从而降低财务风险。 (三)电力企业并购过程中的管理风险 1.管理风险的来源。由于并购前,两家企业在管理制度以及组织上都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企业并购以后需要对制度进行完善,对人员和机构做出统一的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由于观念和企业文化的不同,往往会遇到阻碍,甚至企业内部会发生混乱,并购的预期效果难以实现,因此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实现并购的关键。 2.防范管理风险的措施。首先,在进行并购之前,要充分了解被并购企业的各项制度以及组织机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购以后的规划、机构和人员调整,保证并购后,企业能发挥协同效用,有序运行。第二,并购企业以后需要进行业务的重组和调整,盘点和分析企业资源,制定企业的资源配置方案,保证并购之后各类资源都能发挥最大作用。 三、电力企业并购中的注意事项 (一)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企业并购中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都要调查清楚。针对被并购公司的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的各种信息如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第二,股权方面,包括公司的股权现状,股东的出资方式以及各个股东股份所占的比例,公司是否还存在股权纠纷等。第三,公司的管理层,主要是公司的董事会、监理会等的人员及其职位信息。第四,公司在目前或者以往的运营中劳动用工是否合法,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是否合理,各级工作人员的薪酬以及内部的晋升机制。第五,公司的运营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与法律冲突,目前是否存在债务,以及债务的数量,是否存在潜在债务如抵押、担保等。第六,公司是否合法拥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或者是否拥有合法使用手续。第七,公司已经投资的项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批文和证书。第八,一些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如环保发电、水电项目的开发,有没有的得到政府正式授权,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意外情况。第九,公司在建工程的各种信息,例如工程中设备的使用情况、建设的各种费用、各种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工程质量、工期等,都要详细进行调查。 (二)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电力企业并购中可以通过财务审计,加强财务风险的规避。财务审计重点关注以下几点:第一,财务规范性情况。如果并购涉及民营企业,需要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部分,查看是否规范;如果是大型企业需要重视财务管控能力,企业内部的审计组织管理以及外部审计的实施情况等。第二,政策的执行状况也是财务审计需要关注的内容,了解相关的利率、汇率以及财政政策和各种优惠政策,了解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第三,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造价、债务的数量、债务的结构以及成本等。第四,损益表。主要是电量和电价的确定,业务成本、业务的总额、营业利润、净利润、税金缴纳等。第五,现金流量表。确定企业所采取的筹资形式,筹资渠道、资金的需求量、预计筹资的数量、投资活动的资金安排、投资项目的风险、回报等。 (三)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主要是为并购活动提供准确而又全面的数据参考,促使并购活动顺利进行。企业并购中往往存在政府干预性较强、评估人员专业能力不够、被并购企业会计资料失实、债务遗留问题严重等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采取优化措施,包括明确评估标准、注重评估方法的选择、加强债务评估和其他评估等确保资产评估的有效性,降低并购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四)做好体系制度的完善工作 电力企业在并购前要充分考虑体系和制度的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模式进行调整,对并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制定解决问题的各种措施,使企业在并购以后能够适应在人事、管理以及运营等方面的变化。 (五)做好企业的文化整合工作 电力企业在并购中要加强企业文化之间的融合。如果企业文化得到很好的融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如果企业文化难以融会贯通,有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因此,企业在并购时,要比较两个企业文化的差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高员工的信心和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 四、结语 通过对电力企业并购风险的剖析可以看出,虽然并购对企业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企业并购也存在着市场风险、财务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各种各样的风险,只有在并购过程中注意做好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等事项,加强防范和应对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各种损失和风险,才能让企业得到更好价值提升与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李文菁.浅析企业并购中的财税风险及应对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2):31. 【关键词】绩效考核 财务监控 社会审计 资产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2009〕7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财金〔2010〕23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对于支持和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规范发展,指导地方财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探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财政财务及社会中介机构监控的一些途径和方法。 一、强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是有效运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稳定、快速、高效、安全、持久发展的基本需要。其精髓是对绩效目标实现过程的一种控制,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绩效结果的反馈,实现融资性担保公司绩效的改进和提升,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稳健发展。设定风险管理、项目收益、资产质量、资本比率、市场开拓、业务质量、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内部控制、员工发展、盈利能力等考核指标。实施各层次经营绩效考核制度(包括集体绩效和个人绩效),层层落实到最小组织单元甚至个人,量化指标体系及指标考核标准值、指标权重结构。以业务发展最优化和经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的设计程序,确定不同的动态指标和静态指标,前者是反映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绩效变化方向(进步或退步)的趋势;后者则反映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绩效水平的现状。从分析其经营活动入手,依据简明性、主导性、可操作性原则,找出影响和表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绩效管理成效的主要因子,确定指标权重系数,以计算相应的绩效。具体计算过程可参照: 经营绩效考核总分=∑(各单项指标考核基准分+加分-扣分);正向指标完成率=指标完成值÷指标标准值×100%;逆向指标完成率=(2-指标完成值÷指标标准值)×100%。 并设定,达到标准值得满分,每多(少)完成1%,加(扣)基准分的0.5%。加分以基准分的0.5倍为上限,扣分以扣完基准分为止。 对于评价获取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绩效综合指数进行定性分析,建立一个分级表,并给出相应的分级评语,指出优、劣之处以及重点改进方向,分析改进的难度,奖优罚劣,并与收入挂钩,营造科学的绩效考核运行环境,以促进绩效考核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 财政部2010年4月6日下发的《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地方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等财税优惠政策。要求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规范性,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制度;要求地方财政监管部门支持建立健全本地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征信管理体系,推动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相互开展分保、联保和再担保等业务合作。所有这些政策,无疑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升财务管理职能而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其财务管理职能:(1)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5〕17号)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代管担保基金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在内的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融资性担保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并按季度向监管部门报告资本金的运用情况。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主要应当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非经常性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投资经营、利润实现及其分配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主管部门批准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截止日至报出期内发生的对公司财务有重大影响的情况,资金增减、周转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和年度财务报告一起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各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2)严格资金管理,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筹措资金、运用资金、开展业务。(3)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管理费用开销,建立高效合理的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和用款审批报销程序。从严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实现成本费用预算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权益性支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入成本费用。(4)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制定经过审批程序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严格资产管理和清查,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应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按规定计提各种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内的准备金或者资产减值准备。(6)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遵循人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要求每一个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员工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会计人员在公司的政治、经济地位和工作积极性。 三、发挥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这里所述的社会中介机构指的显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和所隶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言,与其他行业的审计比较要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营运作规范性、薪酬制度科学性以及业务发展规范性等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内控制度、风险集中度管理、风险指标管理、准备金计提、关联方担保、信息管理与披露、公司治理、专业人员配备、财务制度、收费原则、责任分担等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实施必要的控制测试,以评价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 2.关注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否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其设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注册资本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在外勤过程中,采集如下相关审计证据:设立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或投资协议书、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和学历证明、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营业场所证明材料等。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范围,判断业务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识别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3.注册会计师要善于识别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市场、信用、结算、偿债、法律等风险。其中财务风险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等财务原因使公司可能丧失发展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准风险等,是指因利率、汇率、商品价格或其他市场因素的变动导致被担保人经营能力变弱而引起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被担保人在到期时或之后期间内没有全额向担保权人(又称债权人)履行义务的风险;结算风险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已履行交易义务,但没有从客户或交易对方收到相应价款的风险;偿债风险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被担保人无法实现付款承诺到期时需要担保方代行支付却没有资金履行承付的风险;法律风险指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给融资性担保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形成的风险。 4.由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在接受业务时,充分考虑专业胜任能力,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应当考虑:是否具备融资性担保公司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熟悉或了解融资性担保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他和资金收付相关的系统;是否具有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并重点关注以下现象:(1)宏观经济形势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影响;(2)适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3)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特殊会计惯例及问题;(4)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组织结构及资本结构;(5)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产品、服务及市场状况;(6)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策略;(7)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8)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他们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9)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主要被担保对象所处行业状况;(10)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重大诉讼。 5.可以通过对担保收入组成等的了解,掌握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函证,或者到被担保人实地观察、询问、检查,了解被担保人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趋势、市场现状、经营环境等状况,测试担保风险,判断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代偿风险。 四、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作用 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而言,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作用尤其重要。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可以要求被担保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或者第三人提供反担保,通常有: 1.抵押品。具体包括:(1)抵押人所拥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4)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5)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等等。 2.动产质押。可以是机器、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损耗较小的贵重物资(包括金、银、珠宝、玉石等有形动产)。 3. 权利质押。主要有:(1)未兑付的汇票、支票、本票;(2)未到期的债券、存款单;(3)未到期的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4.第三人担保。有实力的第三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为被担保人提供再担保。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对上述的抵押品、用于质押的动产、用于质押的权利,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运用资产评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评估这些抵押品、质押品等的公允价值,作为是否提供担保以及可供担保金额的依据。也可以通过对第三方企业价值的评估,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对第三方代行偿债能力的判断。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截止期编制会计报表时需要对还在担保中的担保事项进行风险测试,测试原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果有了较大变化,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担保行为的安全性,而这个变化区间,也可以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予以提供参考数据。 五、当前特别要关注的事项 当前,在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收紧的情况下,地方融资平台能否获得贷款,就要看是否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在财政担保被叫停,地方人大出具的担保函也被宣告无效之后,政策性担保公司成为了地方政府所能依赖的担保工具。所以,当前要特别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政策性融资提供担保的监管力度,规避市场风险,扼制地方政府的融资冲动。 (教授系CPA、资产评估师)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审计案例(第一辑)[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4]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收相关法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