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举办“庆建党百年华诞、展银龄康乐风采”2021年全国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印发《全国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管理办法(试
体老字〔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老年人广场舞交流展示(比赛)活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老年人广场舞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国老年人体协定于2021年8月2日-6日在河南省登封市举办2021年全国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 单 位: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策划执行单位:中国老年人体协广场舞专委会(筹)
承 办 单 位:河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协 办 单 位:郑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
登封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郑大体院松果假日酒店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日(报到)至6日(离会)
地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推荐人员2至3人。
(二)全国各广场舞协会、团体、机构等,社会各界志愿服务于老年人广场舞事业的技术骨干1至2人。
四、培训内容
(一)《老年人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2021版)解读
(二)老年人广场舞评分要点解析
(三)老年人广场舞执裁实务
(四)老年人广场舞模拟(视频)评分
(五)老年人广场舞套路教学
五、培训经费
(一)参加人员差旅与食宿费自理。其中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40元,4天共计960元。
(二)报到时一次性付清,中途离会费用不退。费用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及超编人员费用自理,且须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
(三)此次培训搭配教材《老年人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2021版)等材料,如有需求,可联系中国老年人体协广场舞专委会(筹)购买。
六、报名报到
(一)报名
请参加学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于7月20日18:00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nslntx@163.com。
联系人:何冠鹏
手 机:18838002882
(二)报到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月2日18:00前自行前往到郑大体院登封校区院内松果假日酒店报到。
地址:登封市大禹路146号
酒店电话: 0371-56512999
酒店经理:焦经理 15249672007
(三)交通方式及接送中转推荐
1、乘火车到郑州火车站的参赛队在郑州长途汽车中心站乘坐到登封的客车,到登封汽车客运总站下车。
2、乘动车或高铁到郑州东站的参赛队转坐地铁1号线到二七广场地铁站D口下车,步行896米到郑州长途汽车中心站转乘到登封的客车,到登封汽车客运总站下车。
3、乘坐飞机的参赛队在新郑机场乘坐到登封少林国际大酒店的大巴(票价40元)。
机场发车时间:11.:10、13:10、15:10、17:10
(四)登封市情况:可与松果假日酒店经理沟通了解。
联系人:焦经理 手机 15249672007
(五) 请自行购买往返车票或机票。
(六) 报到时须向举办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自愿参加责任书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培训班。如在培训期间出现意外情况,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学员应购买相应保险,推荐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合作单位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产品,见附件4)。
七、培训考核
全体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和相应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将作为学员申请中国老年人体协广场舞项目相应技术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八、其他
(一)学员参加本次培训须全程遵守国家有关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二)学员须自带适合广场舞活动的服装和运动鞋。
(三)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将录入中国老年人体协广场舞专委会人才数据库。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培训班报名表
3.培训班自愿参加责任书
4.保险服务方案
5.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21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徐敏)
1.培训班日程安排表.docx
2.培训班报名表.docx
3.培训班自愿参加责任书.docx
4.保险服务方案.docx
5.新冠疫情防控方案.docx
体老字〔202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
为进一步促进老年人广场舞运动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老年人广场舞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的认证、管理,加强广场舞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现将《全国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全国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22年11月2日
全国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编导和科学训练水平,提高教学和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参照《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教练员是指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地方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管理的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
第三条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地方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教练员培训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制订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的技术等级标准,组织实施培训、考核、资质认证、注册、监督等工作,并委托具备条件的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培训广场舞教练员并审批、授予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
对于各级行政地域未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或当地老年人体育协会未正式开展老年人广场舞项目的情况,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可代为培训发放等级证书。
第五条 老年人广场舞教练员的技术等级分为三级教练员、二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和国家级教练员。
第三章 培训及考核
第六条 广场舞专委会负责制定年度教练员培训或考核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国家级教练员培训班,相关培训或考核计划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同意后统一发布。
第七条 各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应加强一级及以下级别的教练员培训及考核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教练员培训。
第八条 教练员培训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
第九条 教练员基本标准及等级申报。
广场舞教练员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老年体育工作,热爱广场舞事业,身体健康。
一、三级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参加广场舞运动2年以上,了解广场舞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广场舞的教学和训练方法。
(二)参加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广场舞教练员培训班学习,并且理论和技术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三)热心并承担县、乡、镇、街道老年广场舞活动的组织和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担任老年人广场舞三级教练员满24个月。基本掌握老年广场舞基础知识和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教学方法和实践训练经验。
(二)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广场舞教练员培训班学习,并且理论和技术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三)能够担任市级广场舞活动的组织和教学工作。
(四)能够担任三级广场舞教练员的培训工作。
三、一级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担任广场舞二级教练员满24个月;
(二)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广场舞教练员培训班学习2次以上(含2次),理论和技术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三)积极从事广场舞运动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四)能够担任省级广场舞活动的组织和教学工作。
(五)能够担任二级广场舞教练员的培训工作。
四、国家级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担任广场舞一级教练员满24个月;
(二)参加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全国广场舞教练员培训班学习3次以上(含3次),理论和技术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三)对广场舞运动的理论有系统的研究,取得一定的教研成果。
(四)能够担任一级广场舞教练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 申请等级称号的特许条件
由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委相关单位(事业单位、国家级社团等)颁发的正式广场舞教练员等级证书,经参加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教练员等级培训合格后,可直接颁发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相应等级的教练员证书。
第十一条 申报程序
一、具备申请技术等级条件的教练员,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有相应级别的广场舞教练员培训合格结业证书,经当地老年人体育协会签署审核意见,报有审批权限的老年人体育协会审批。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原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各级广场舞教练员的批准权限为:
(一)三级教练员由县、区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二)二级教练员由市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三)一级教练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四)国家级教练员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四章 注册管理
第十二条 教练员注册一律通过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教练员注册系统进行管理,实行网上认证,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捷性。
第十三条 等级教练员资格证书,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按成本价向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购买证书。
第五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四条 教练员培训工作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办班信息,公示合格名单,提供证书查询,相关信息及时通过管理系统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广场舞专委会负责管理咨询和申诉渠道,受理教练员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教练员正当权益。
第十六条 教练员培训须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通知收费标准执行,严禁乱收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所有获得资质证书的广场舞教练员须每年进行继续学习。若连续2年未继续学习,将做降一级处理;连续4年未继续学习,将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属于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全国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保障老年人广场舞交流、展演等活动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活动组织水平,规范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注册、选派、奖惩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并结合老年人广场舞运动发展实际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场舞裁判员是指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地方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管理的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
第三条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地方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裁判员培训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制订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的技术等级标准,组织实施培训、考核、资质认证、注册、监督等工作,并委托具备条件的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培训广场舞裁判员并审批、授予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
对于各级行政地域未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或当地老年人体育协会未正式开展老年人广场舞项目的情况,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可代为培训发放等级证书。
第五条 广场舞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三级裁判员、二级裁判员、一级裁判员和国家级裁判员。
第三章 培训及考核
第六条 广场舞专委会提前制定年度裁判员培训与考核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相关培训与考核计划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同意后统一发布。
第七条 各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应加强一级及以下级别的裁判员培训及考核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裁判员技术等级培训、认证、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广场舞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内容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临场执裁实践、操舞技能考核等。
第九条 裁判员基本标准及等级申报。
广场舞裁判员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老年体育工作,热爱广场舞事业,身体健康。
一、三级裁判员申报条件
(一)初步掌握广场舞运动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广场舞竞赛规则和裁判工作条例。
(二)能够担任县、乡、镇、街道广场舞比赛骨干裁判员工作。
(三)参加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广场舞裁判员培训班学习,理论、技术、裁判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二、二级裁判员申报条件
(一)获得老年人广场舞三级裁判员证书满24个月;
(二)基本掌握广场舞竞赛规则和裁判工作条例,并能准确运用。
(三)2次区、县级及以上广场舞比赛裁判工作经历;能够担任市、县、区级广场舞比赛骨干裁判员工作。
(四)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广场舞裁判员培训班学习,理论、技术、裁判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三、一级裁判员申报条件
(一)获得广场舞二级裁判员证书满24个月;
(二)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竞赛规则和裁判法,遵守裁判员守则,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论知识、执裁经验和组织广场舞竞赛的能力。
(三)1次省级及以上广场舞比赛裁判员经历,或具备2次地、市级以上执裁经历;能够担任省、市级广场舞比赛骨干裁判员工作。
(四)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广场舞裁判员培训班学习2次以上(含2次),理论、技术、裁判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四、国家级裁判员申报条件
(一)获得广场舞一级裁判员证书满24个月;
(二)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裁判实践经验,能准确、熟练运用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较强的竞赛组织能力。
(三)参加过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广场舞专委会培训3次(含3次)以上,2次全国比赛裁判员或具有1次省级比赛裁判长工作经历;能够担任国家级广场舞比赛骨干裁判员工作。
(四)参加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全国广场舞裁判员培训班学习3次以上(含3次),理论、技术、裁判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第十条 申请等级称号的特许条件
由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委相关单位(事业单位、国家级社团等)颁发的正式广场舞裁判员证书,经参加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相关等级培训合格后,可直接颁发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相应等级的裁判员证书。
第十一条 申报程序
一、具备申请技术等级条件的裁判员,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有相应级别的广场舞裁判员培训合格结业证书复印件,经当地老年人体育协会签署审核意见,报有审批权限的老年人体育协会审批。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原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各级广场舞裁判员的批准权限为:
(一)三级裁判员由县、区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二)二级裁判员由市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三)一级裁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四)国家级裁判员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批准授予、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四章 注册管理
第十二条 裁判员注册一律通过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裁判员注册系统进行管理,实行网上认证,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捷性。
第十三条 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建立广场舞等级裁判员管理档案,做好等级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审批、登记、管理,并将等级裁判员资料报上一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备案。
第十四条 等级裁判员资格证书,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按成本价向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购买证书。
第十五条 广场舞裁判员须持裁判员等级证书方能参加广场舞裁判工作,连续 2年没有裁判工作记录(以竞赛秩序册上裁判员名字或主办方给予的选调函、邀请函为准),需重新参加原颁发证书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裁判员培训班,再次审核、盖章确认或由原颁发证书的老年人体育协会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监督及管理
第十六条 裁判员培训工作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办班信息,公示合格名单,提供证书查询,相关信息及时通过管理系统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广场舞专委会负责管理咨询和申诉渠道,受理裁判员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裁判员正当权益。
第十八条 裁判员培训须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培训通知收费标准执行,严禁乱收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老年人广场舞裁判员违反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有关规定,对老年人广场舞事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降低等级直至撤销其技术等级称号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属于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来源: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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