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局:粤港澳联合承办全运会将推动大湾区实现共通共融共享(广东省十项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粤港澳联合承办2025年第十五届全运会,这是粤港澳首次联合承办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广东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禹平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粤港澳联合申办全运会经过四年的酝酿最终达成,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粤港澳区域融合,推动大湾区体育事业提升。
联合申办早有酝酿
作为全国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体育大赛,前九届全运会由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轮流举办(第七届全运会由北京市承办,四川省和秦皇岛市协办)。
2001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取消了由北京、上海、广东轮流举办的限制,允许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办全运会。
早在2017年天津全运会之后,广东省便牵头联合香港、澳门共同讨论粤港澳联合承办全运会的可行性。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共同推进大湾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联合打造一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粤港澳联合承办全运会,无疑给大湾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找到了一个强有力的抓手。
王禹平介绍,2018年,粤港澳三地的体育部门在澳门召开了推动大湾区体育发展的座谈会,会上确定联合申办第十五届全运会。经三地政府研究,认为具备足够条件承办此项大型体育盛事,借此促进三地体育事业的发展,正式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申办。
“人生能有几回搏”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香港打球的容国团入选广东省乒乓球队,为新中国夺得第一个世界冠军。他“人生能有几回搏”的豪言激励了一代代的中国人。很多广东运动员也通过港澳对外交流的便利优势,提升训练水平,参加国际赛事。
1979年1月,首届省港杯在越秀山体育场进行,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由中央政府批准举办的首个地方性“涉外”体育赛事,成为粤港两地在经济、文化、亲情等方面交流的平台,也成为港澳地区与内地交流的桥梁。
近年来,粤港澳三地的体育交流更加频繁。自2003年广东省体育局、香港民政事务局和澳门体育局共同签署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以来,三地的体育交流从民间合作上升到由政府体育部门主导的官方正式交流合作。省港杯足球赛、粤港杯篮球赛、粤澳杯篮球赛、粤港澳大湾区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不断涌现。目前,粤港澳每年举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交流活动多达40多项,参赛人员超过5万人次。
广东曾成功举办第六届、第九届全运会,2010年亚运会(广州),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深圳)等众多国内外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澳门曾承办2005年的东亚运动会。香港也举办过众多国际单项体育赛事。粤港澳三地办赛经验丰富。
场馆设施方面,广东仅大湾区内的9个城市便有各类大中型场馆124个。香港的启德体育公园正在建设中,投资约300亿港元,预计2023年落成。澳门体育馆、体育中心运动场等体育设施设备也十分齐全。
事实上,港澳与内地省市联合办赛此前已做过一些尝试。2008年北京奥运会,马术项目便放在香港举办。2001年第九届全运会上,承办方广东省将散打项目放在香港举行,将武术套路比赛放在澳门举办。
推进大湾区建设
对于粤港澳联合承办全运会,王禹平认为,这有利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重大的历史机遇,更好地发挥体育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方面的独特作用。
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区域融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香港、澳门与珠三角城市各项经济社会事业领域合作成效显著。成功申办第十五届全运会,将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赛事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共通共融共享,助力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建设,推动粤港澳地区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深度融合。
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的提升。以承办全运会为契机,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的投入,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深入开展粤港澳地区体育交流互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产业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推动新时代大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促进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粤港澳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接下来,三地政府将联合组建大赛组委会。严格遵照‘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严格预算管理,节约办赛成本,严格控制规模和规格,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组织好第十五届全运会。”王禹平说。
1996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普九”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把实施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十个方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广东省先后建立了义务教育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机制、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在2001年、2007年和2008年分三步走,建立和提高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子女住宿生生活补助费;自2005年到2008年分四步走,全面实现全省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免学费、杂费、收课本费);自2001年至2007年,省财政投入59.2亿元用于老区小学改造、中小学布局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校舍危房改造;2006年制定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确定了5个省级均衡发展试点县区,2009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用3-4年时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全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到2008年底,全省有小学19271所,在校生956.5万人,招生数131.6万人,毕业生185.3万人。普通初中3335所,在校生约497.9万人,招生数180.4万人,毕业生143万人。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67%,五年内保留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6.57%;初中毛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7.65%。
一、积极推进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
近年来,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全省义务教育在校生开始逐年下降;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口不断向城镇聚集,农村小学在校生减少幅度更加明显。据预测,到201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将降到1400万,2015年将进一步降到1200万左右。为了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省政府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主要是在目标设计上,强调公平优先,安全第一;在组织推进上,强调以县级政府为主组织,以镇为单位逐步推进;在具体实施上,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在经费投入上,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办学模式上,积极推进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创新学校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共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为抓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统一城乡办学标准。2006年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按照新《义务教育法》有关的统一性和平等性原则要求,全省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二是软硬并重分步实施。2007年,全省开展了校舍危房改造;2009年启动了“三室一场五有工程”(“三室一场”即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生活设施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卫生标准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三是加强统筹合力推进。将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与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中小学布局调整、学校绿化美化、解决大班额问题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四是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将规范化学校建设纳入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
三、开展“千校扶千校”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从2009年开始,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全省地级市城区、县城所在地组织10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用“一帮一”形式,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1000所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为期3年的帮扶活动。实施“千校扶千校”活动对于改善民生、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帮助提高受援学校管理水平、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四、抓紧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通过开展全省各地各类中小学校舍基本情况等基础数据摸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校舍等进行鉴定,形成报告,建立档案。在排查鉴定的同时,对发现的D级危房校舍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009年内进行拆除重建。根据排查和鉴定结果,统筹考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等工程,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五、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全省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2006年小学288元、初中408元的基础上,2008年春季学期小学增加13元/生、初中增加31元/生,2008年秋季学期再增加小学13元/生、初中30元/生,到2009年秋季达到小学每生每学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550元的国家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六、有效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2008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工作。要求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采取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所需经费以地方财政筹措为主,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档给予适当补助,在2010年底前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经济发达地区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所需经费自行解决,在2009年底前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并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2009年1月,经济欠发达地区共有10940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参加了首次招录考试,“代转公”的总数接近7000人,占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总数的18%,占参加首次招录考试代课教师数的64%。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首次招聘为公办教师的工作已基本完成。
七、实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两相当”
2008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从2009年起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通过实现“两相当”,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
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
2009年3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联合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各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在今年6月底前兑现。
九、推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2007年7月,广东省出台“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有志到农村学校从教5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省财政返还就读期间学费的优惠。退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本科生连续退费4年,大专生连续退费3年。2008年,有8800多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农村任教享受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2009年全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有1.6万个教师岗位的需求计划,其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教师岗位达到1.3万个。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师资保障机制、稳定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十、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
一是结合目前全省进行的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三室一场五有”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全省(特别是非珠三角地区)农村中小学体育场馆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逐步解决学校体育器材短缺现象,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奠定基础。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为抓手,充分调动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重视青少年体育、提高青少年体质的积极性,为各地市及非珠三角地区的各县区配置电动计时设备、为急需体育器材的学校按国家标准进行配置,从而促进全省学校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刘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