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李成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潼南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李成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成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统计监管职责;生活作风腐化堕落;长期把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搞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成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成群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潼南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