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按年限禁行汽车是为方便群众应由市民说了算,- 贴吧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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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按年限禁行汽车是为方便群众应由市民说了算

这样您不花钱就可以让小弟赚几分钱,感恩! 23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限行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意见一出引发广泛热议。24日,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回应称以年限为标准是为了方便市民理解。(7月25日《北京青年报》) 汽车尾气是导致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尤其是高排放汽车。从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角度说,确实有必要对高排放汽车进行禁限行,乃至将高排放汽车不断淘汰出汽车市场,提倡大众驾驶小排放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出行。从这个角度说,西安市拟定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本身并无不可,符合公共利益。 但是,西安的做法只是按照年限禁限行老旧汽车,只要是在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都要被限行,没有区分老旧汽车的具体排量。这意味着即便是小排量汽车,只要在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也在限行之列。这么做显然不符合禁限行高排放汽车的初衷和本意。因为按照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本意,不难理解,禁限行只是针对高排放汽车,并不针对小排量汽车,不属于高排放汽车的小排量汽车不该被禁限行,市民应当仍然可以驾驶,这也合乎绿色出行的原则。 正如很多人所言,西安按照年限对老旧汽车进行禁限行,是典型的“一刀切”做法,实质上是一种懒政。这种做法只是方便了职能部门的执法和工作,不需要认真仔细盘查和区分老旧汽车的排量,究竟属于高污染的高排放汽车,还是小排量汽车,可以节省很多工作时间。而且,这在客观上是以环保的名义变相按照年限对老旧汽车进行强制报废,逼人重新购买新汽车,有悖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和精神。生态环境部在前不久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防止环保“一刀切”做法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事实上按年限禁限行老旧汽车,到底是方便了群众,还是方便了职能部门,最有评价权的是市民群众,而不是决策的制定部门。所以,环保部门说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以年限为标准是为了方便市民理解,最关键的还是要把评价权交给市民群众,看市民群众对这套说辞是否认可,要把决定权交由市民选择。如果市民群众对这套说辞不买账,不支持这种做法,那么决策部门就应当听取市民群众意见,改正以年限为标准的做法,在禁限行老旧汽车正式政策出台时回归到以排量为标准或者是以“排量+年限”为标准。市民群众的理解能力其实没有政府部门想的那么愚蠢,有车一族的市民完全能够理解“排量+年限”的标准,这一点不劳决策部门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