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人民政府 其他文件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贴吧工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2021年度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2021年度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

工作方案

 

守住风险底线,是一切金融工作的前提,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保障。为完善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切实维护我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水平,最大程度预防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发生金融风险,根据承德市金融领域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和风险处置职责,以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治理为重点,按照宏观审慎原则,加强全流程、全链条和全覆盖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化解处置。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着力防范和处置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和整治金融乱象,着力提升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金融风险防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原则

双滦区人民政府 其他文件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筹部署,各负其责。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填补监管空白。加强监管政策和风险处置措施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司法手段,统筹兼顾,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防范,重点化解。对当前金融风险进行重点处置,并对已销号的重大金融风险点进行“回头看”,全力巩固处置化解成效,严防已销号风险点死灰复燃。对金融风险领域实施全方位监管,补短板、强弱项,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

(三)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加强风险识别判断,防范区外突发风险事件带来的“蝴蝶效应”。对已经冒头的显性风险,坚决依法打击处置,确保风险可控;对尚未冒头的隐性风险,健全早期干预、安全应急机制。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薄弱环节监管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

1.开展风险集中排查。集中排查坚持全面摸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相关主体,全面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重大风险和应当发现的风险不遗漏。P2P网贷、房地产建筑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要重点部署。(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整治,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净化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积案化解处置。依法加快推进“百合贷”等案件处置,全力做好跨区域案件处置协调。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人损失。(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宣传月实施方案,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突出老年人群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要创新方式方法,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采取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理解。(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金融机构)

(二)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1.警惕潜在风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金融业务办理非面对面比例提升,互联网金融风险有上升苗头。要严防非法金融活动网络渗透,高度警惕疫情影响下私募基金、网贷平台等风险,重点关注网络直播、网络借贷、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切实提高对新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各金融机构)

2.做好信访维稳。畅通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落实并回应诉求。强化投资者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努力缓解矛盾。加强情报预警工作,及时有效应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

3.把好准入关口。加强风险研判,筑好互联网金融“防火墙”。严格把关,规定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P2P”“股权众筹”等字样。对于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银行不予开户、不予提供支付结算。(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银行机构)

4.建立举报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鼓励通过热线电话、匿名邮件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银行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滦区金融领域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化解工作的统筹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金融风险领域的各项工作。区金融领域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风险形势进行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加强考核问责。区金融办将会同区维稳办适时对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要案或重大风险事件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